为满足城区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促进教师的正常流动,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我县农村乡镇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县农村乡镇学校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选调原则
1.自愿原则。
2.竞争择优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3.择优选调后,若录用学校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员,愿意高职低聘。
4.达到规定的农村乡镇任教年限,其中因组织需要分配在城区学校跟班学习的年限视同为农村乡镇任教年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达到规定的农村乡镇任教年限(定向师范生除外):
(1)在樟斗镇、左拔镇、吉村镇、河洞乡和内良乡学校中心校(注:指中心小学本部和中学)任教4学年(含)以上,且现仍在上述学校任教的;
(2)在樟斗镇、左拔镇、吉村镇、河洞乡、内良乡村完小和教学点,以及浮江乡樟东坑教学点任教3学年(含)以上,且现仍在上述乡镇村完小或教学点任教的;
(3)在除情形?‚之外的农村乡镇学校任教5学年(含)以上的。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报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含通过了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且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相同。
3.由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岗位的特殊性,报考者除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岗位。音乐、体育或美术专业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教师职称,担任或曾担任中心小学、中学校级领导行政职务。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美术教师岗位。美术专业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初级(含)以上教师职称。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所创作(指导)的专业类作品获省市奖项者优先。
(3)音乐教师岗位。音乐专业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初级(含)以上教师职称。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所创作(指导)的专业类节目获省市奖项者优先。
四、选调岗位。详见附件。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制订岗位计划(7月10日前)。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教职工编制和教学需求情况,统筹制订选调岗位计划。
(二)发布选调公告(8月4日—8月6日)。县教育局在大余教育网发布选调公告,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将选调方案下发到全县学校。
(责任编辑:me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