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贵州晴隆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4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公益事业的繁荣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到2015年5月30日止,在晴隆县服务期满2年(未就业的)或满2两年现在岗服务的 “四项目”人员(即“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七)晴隆县任职满一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莲城镇南街社区、中心社区、东北社区除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不限制专业,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八)晴隆县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九)现驻晴隆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十)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5年5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4.截止到2015年5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已签订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

  6.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

  10.不符合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月1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mei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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