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5〕12号)要求,桂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目前,通过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已打印好,请有关人员于 8月5日至8月18日(休息日除外)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获证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郁江东路民政大厦)四楼F厅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原标题:关于2015年桂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通告
桂平市教育局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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