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缓解城区学校师资紧缺的矛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在编制范围内面向全县实行公开选调。为使选调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鸿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仕化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秦 杰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沈建斌 县监察局局长
詹忠才 县编委办主任
罗惠京 县财政局局长
冉启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秦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光明、县教育局杨秀权任副主任。
二、选调对象:江口县在职公办教师。
三、选调学校:县民族中学、县第三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凯德完小、镇江完小、县实验幼儿园。
四、选调职数:共47名(详见附件1)。
五、选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二)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六、选调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品德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且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恪尽职守,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考初中职位的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我县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所报学科应与最高学历毕业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证(聘任证)专业一致。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英语岗位的应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
2.报考小学职位的教师,应具有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我县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所报学科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专业一致。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英语岗位的应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
3.报考小学科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在我县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担任小学科学教学3年及以上,或持有贵州省教育厅颁发的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上岗证且现仍担任该学科的教师,或所学专业为生物、化学、物理的均可报考。若是中专中师学历的教师工作满5年及以上,近三年连续任科学教学工作。
4.报考幼儿园职位的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35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已选调到城区学校工作未满5年的;
2.未接转的特岗教师和从外县选调到我县教育教学工作未满3年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并未撤销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不合格、不称职、基本称职、不定等次的;
5.当年度,统考(或调考)科目所教班级人均分成绩全县排名被列为教学末位培训的;非统考统评科目、未统考科目的任教教师所在学校及中学(无中学的由督管站)不批准其申请报考的;
6.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况。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