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缓解县城辖区学校和周边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调县城辖区学校和周边学校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范围及名额
1.选调县城辖区学校教师37名(昭平中学5名、昭平五中8名、昭平四中12名、昭平一小2名、昭平二小10名),具体职位见《2015年昭平县县城辖区学校公开选调中小学校教师计划表》。
2. 为合理配置昭平镇小学教师,进一步解决富裕中心小学教职工超编、岗位聘任等问题,面向富裕中心小学(含所辖村小学在职在编教师)选调20名(昭平镇中心小学10名、昭平镇龙坪村小学4名、昭平镇第三小学1名、昭平镇江口村小学1名、昭平镇江口村小学古站教学点2名、昭平镇江口村小学利步教学点1名、昭平镇马圣村小学1名),具体职位见《2015年昭平镇小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1、县城辖区学校面向昭平县各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
2、昭平镇小学面向富裕中心小学(含所辖村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
(二)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5年8月5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任职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试用期未满的;
(4)近两年来参加公开选调到新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
(5)有特殊服务年限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