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补充县城区中小学校教师,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拟从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教师里公开考核选调一批教师补充到县城区部分学校。现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核选调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德才兼备,注重师德师风和实际教学能力;
3.依照教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开考核选调教师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选调补充县城区中小学校教师共105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20名、城关中学30名、县庆中学35名、第一小学6名、第二小学9名、第三小学5名(相关学科见附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务川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身体健康,德能勤绩综合考核的优秀教师(以推荐学校日常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相关推优工作方案为评定依据,分校制定“推优”方案并推荐的优秀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正式在职在编教师(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招录特岗教师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被录用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接转后办理调动手续),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前三项中的一项:
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提升学历须与报考学科一致(音乐3人包括钢琴1人、声乐1人、电声乐1人;美术1人为动漫制作专业)〕,并持有所报考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提升学历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并持有所报考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普师只能报考语文或数学),并持有报考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核选调
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核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选调领导小组将取消选调资格。
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②近三年受政纪处分的或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③师德师风表现较差,严重违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务川自治县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的;
④长期请病假或事假,近三年来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的(30天),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60天),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
⑤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考核选调人员所在学校校长须对以上项目审核把关,凡因校长审核不严导致选调人员因此被取消选资格的,将直接追究相关校长责任。
四、考核选调程序
按照公布考核选调岗位、符合条件的本人申请、学校推荐、用人学校资格审查、考核、录用选调等环节,各个环节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考核选调分为学校推荐和用人学校考核两个部分。
学校推荐:以乡镇中心完小、乡镇中学为单位制定推荐方案,召开校委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对照考核选调学科类别每单位每学科择优推荐1人参加考核选调,所推荐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城区中小学考核(每位申请人只允许申请参加一所用人学校考核)。鉴于办理调动手续均涉及原机编单位,教育系统内借调抽用人员凭借用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情况在编制所在单位参与推荐。被推荐人选须在报名前完善《务川自治县2015年县城区中小学校考核选调教师报名推荐表》,届时参加用人学校组织的报名。
用人学校考核:县中等职业学校、城关中学、县庆中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等6所学校须成立考核工作选调小组,结合考核选调总体方案分校制定考核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mei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