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城区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在编制范围内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考选调。为确保招考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编制许可、按需设岗、专业对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2015年公开招考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考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洋富(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田 江(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田景波(县政府办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田茂军(县教育局局长)
龙治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龙秀福(县监察局局长)
杨四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明云(县财政局局长)
李传芳(县保密局局长)
龙黎明(县教育局副局长)
麻志新(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龙昌盛(县招生考试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田茂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麻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单位抽人具体办公。
三、招考选调岗位设置(78人)
(一)中职教师(12人)
县中等职业学校:数学5人、政治4人、器乐1人、摄影及平面设计1人、音箱调音和灯光调光及维修1人。
(二)初中教师(11人)
1、松桃民族寄宿制中学(8人):语文2人、数学2人、物理2人、生物1人、美术1人。
2、蓼皋镇中学(3人):物理1人、历史1人、地理1人。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