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届的监督。
二、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通过公开考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伊川教育、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
1、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卫生系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护理专业具有护士资格的报考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为人师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应持有与申报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7年7月31日后出生的);
4、具备教师任职的其它条件。
(二)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纪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职位、专业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74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职位34名,小学教师职位30名(具体专业计划见附件1);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其中临床医学21名,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1名,护理20名,医学检验3名,医学影像5名(具体专业计划见附件7)。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4、教育系统应具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卫生系统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6、其他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