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平舆县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计划招聘人员114名
1.县委组织部所属县专家人才服务中心1名;
2.县委、县政府督查局信访信息中心3名;
3.县委党校4名;
4.县扶贫办所属县扶贫培训中心1名;
5.县农科站1名;
6.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10名,其中,县小洪河阳城管理所2名,县小洪河庙湾管理所2名,县小洪河杨埠管理所2名,县汝河蛟停湖管理所2名,县汝河老王岗管理所2名;
7.县气象局所属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6名;
8.县质监局所属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名;
9.县统计局所属县能源调查中心1名;
10.县财政局所属乡镇财税所5名(双庙乡财税所、十字路乡财税所、老王岗乡财税所、李屯镇财税所、高杨店镇财税所各1名);
11.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9名,其中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1名,乡镇劳动保障所8名(双庙乡劳动保障所、老王岗乡劳动保障所、万冢镇劳动保障所、射桥镇劳动保障所、阳城镇劳动保障所、庙湾镇劳动保障所、东和店镇劳动保障所、杨埠镇劳动保障所各1名);
1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大队10名。
13.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62名。其中平舆县直第二幼儿园4名、平舆县实验幼儿园30名、平舆县第八初级中学28名。
具体拟聘用人数及要求详见本简章后附的《2015年平舆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