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调配城乡教师资源,经池州市贵池区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从区内农村中小学(含农村区直学校)选调60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际需求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为池州市贵池区在编在岗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含农村区直学校)。
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小学教师应具备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初中教师应具备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一致。
(三)选调对象须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并在本区农村中小学任教且教龄满五年(即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到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学科)。
四、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程序为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