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城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拟从在职在岗在编的全县农村初中、小学(即城区内中小学除外)公办教师中选调38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略)
二、选调原则
1、调入学校编制允许,不影响调出学校正常教学;
2、择优选调,着眼学科教学需要;
3、公开考试,平等竞争,阳光操作。
三、选调岗位
1.初中(四中)20人。其中语文7人,数学6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1人,政治2人。
2.小学18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6人。
选调岗位合计38人。
四、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2014-2015学年度教师评价中列学校后10%范围内的教师,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报考条件
(1)报考初中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专业与资格证专业对口;
②年龄45周岁内(1970年8月31日后出生);
③第一学历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④有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报考小学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等师范以上;
③年龄40周岁内(1975年8月31日后出生);
④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内容:初中、小学岗位均考政治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余干中学。
六、选调程序
1、公告
提前三天时间在余干县教育网、余干县教育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选调方案。
2、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余干县教体局人事股。
(3)报名所需材料:学校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证明(见附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两吋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报名者需自行下载、打印并严格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见附件)。
(4)报名者只能在初中某一学科、小学某一学科两种岗位中选报一种,不得兼报,否则报名无效。
(5)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岗位(报考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也可报考小学岗位。
3、资格审查
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于8月20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8月22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4、命题、制卷、考试与评卷
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及保密等工作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监察、人保、编办、财政等部门现场监督指导。施考按高考规程操作。
5、录取与考核
(1)考试成绩公布后,按1:1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录取。如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纳入考核,合格后予以录取。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则分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出现下列情况,即视为考核不合格:①三年之内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受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处理的;②正处于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在查的;③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造成恶劣影响的。
6、公示与调动
(1)经考核合格后,在县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由县教体局安排到相关学校任教,并抄送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办理有关人事、编制及工资关系的接转手续。
七、工作纪律
1.选调工作期间,报考者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属于报考者的,同时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或选录资格。
(1)用暴力、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选调工作的;
(2)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选调原则的;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2.学校出具、提供报考者的相关材料,若有虚假,按本方案“工作纪律”第1条规定处理。
八、其他
本方案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余干县201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余干县201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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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干县2015年城区中小学教师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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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