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部分学校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部分教师。
一、考调岗位
全县共考调教师50名。其具体单位、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渠县2015年部分学校考调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范围
本县财政全额拨款中、小学和幼儿园在编在职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2012年至今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3.2012年9月1日前至今在我县公办学校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报考者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考调岗位应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所在学校缺编人数达编制数10%及以上的教师;
2.所在学校紧缺学科教师;
3.有考调岗位的学校教师;
4.受到党纪处分严重警告及以上、政纪处分记过及以上者;
5.挂职、借调(借用)期间,经考核为不合格者;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日08:30—12:00、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
3.考调费用:笔试报名费50元/人。
(二)相关要求
1.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下载打印《渠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按要求准确填写、张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经原单位及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审查签字、盖章后,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加分依据、借调(借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岗位管理承诺书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自备牛皮档案袋装好后,到报名点报名。
2.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不予报名或取消考调资格。
3.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资格准入的有关规定,考调人员必须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承诺书(样式见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签字),按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方案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并按新聘用的岗位享受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加分
1、对象:获县、市、省、国家级党政机关和市、省、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经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审批办理了挂职、借调(借用)手续在六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2、标准:获县、市、省、国家级党政机关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2、3、4分;获市、省、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2、3分;挂职、借调(借用)期间,经挂职、借调(借用)单位考核(考核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优秀加3分,合格加1分。
3、计分办法: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进行折算。有多项加分者,可累计加分。加分小于5分按实际计,大于或等于5分按5分计。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附件3)。
3.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结构化面试题。
(二)开考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考调岗位。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通知时间内申请调剂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面试:面试依据折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笔试缺考,面试达不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1:2的开考比例,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在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下午15:00—17:00时;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08:30:00—12:00时在渠县人事考试及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3.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通知。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公布。
六、拟调人员确定
依考生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对应的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调人员。
本次考调不进行递补。
七、工作调动
拟调人员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公示三天无异议,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对拟调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及其他
(一)此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考调的任一环节,考调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考调相关条件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考调公告相关规定者,取消本次考调资格。
(三)考调信息一律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要求办理,一切责任自负。
(四)报考者所在单位编制数、实有数以及挂职、借调(借用)时间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调报名截止日。
(五)本次考调相关事宜,由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县人社0818-7212007、县教科局0818-7323148。
原标题: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部分学校考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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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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