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文化小学始建于1906年,有着近百年的悠久历史。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遵义长征系列教育街,与闻名中外,彪炳史册的“遵义会议会址”比邻而居,与“红军总政治部旧址”隔巷相望。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从五十年代至今一直是黔北地区的窗口和示范学校,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两次被命名为省重点小学,1992年成为全国160所名校之一。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国选调在职优秀教师30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教师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核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选调。
二、选调教师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40周岁以下,女38周岁以下,且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资格以上,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
(二)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班级管理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突出;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
5.获县级优质课大赛等一等奖以上;或获县级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以上;或在县城所在地大型学校担任中层以上干部三年以上。
6.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8.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档案材料弄虚作假的;
5.不符合选调对象及条件所需资格条件的。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