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教师交流工作精神,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经县政府批准, 从全县农村中小学校教师中为城区学校公开交流教师24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原则和办法
交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交流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发布交流公告
本次交流通过定襄县教育网发布交流公告。
三、交流名额及岗位
为城区学校交流教师共 24名。其中一波中学5名(语文3、物理1、化学1);实验小学6名(语文2、数学2、英语2);实验二小7名(语文3、数学2、英语2);南关学校4名(初中语文2、物理1,小学语文1);北关小学2名教师(语文1、数学1)。
四、报名资格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1.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需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需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4.需有3年以上基层教学经验,且年度考核合格;
5.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出生的】。
6.报考人员需原学校同意。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报考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岗位科目2倍以上(含2倍)不得开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填写完毕的《定襄县公开交流教师报名登记表》(从《定襄县教育网》下载),持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8月 21日至 23日上午12:00
地点: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人事股
2015年8月24日下午6:00前,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