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经教体局研究,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今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考试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为做好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岗位
面向农村中小学选调60名中学教师、90名小学教师,具体岗位见附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学教师报考不受中、小学选调岗位限制;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教师选调岗位。
(二)原城区学校借用教师报名不受中小学岗位限制。
(三)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和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岗位,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要求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
3、教龄满8年以上(即2008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8周岁以下(即1967年7月31日后出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报名或选调:
(1)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3)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4)近三年没有担任教学工作的;
(5)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三、选调原则和程序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成绩、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
2、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后正式调动。
(二)选调程序
1、公告:2015年8月18日在局商密网、潢川网等媒体上公告《方案》,报考者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报名由中学、中心校指定专人负责,对报考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查,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近期半身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报考资料每人单独装袋,连同单位推荐报告(内容包括:证书证件真实有效、任教情况、年度考核、遵纪守法等选调教师基本条件符合要求、同意报考,校长签字、单位加章),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1日,各单位务必于8月21日下午6时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县教体局人事股。教体局不接受任何个人报名。
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教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参加选调;学校出示虚假推荐报告的,要追究校长责任。
3、领取准考证:8月24日上午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到教体局领取准考证。
4、考试:
(1)笔试(100分),
①选调岗位学科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核减计划依次递补到该岗位招聘学校报考比率较大的岗位上。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