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赴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和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5〕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2016学年选派中小学骨干教师赴蕉城区支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屏南对口蕉城支教任务
屏南县对口蕉城区支教名额20人,支教时间一年,任务分解如下:(见附件)
二、有关待遇
赴蕉城支教工作时间计入支教年限和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支教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执行的岗位工资执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满教学工作量计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贴。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由学校按月先行支付,以十个月计算;从派出地至蕉城往返交通费每月报销一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派出学校负责;学校可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量化加分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上报时间
请各相关学校务必于2015年8月24日前向县教育局人事股上报支教教师名单,并将《2015年赴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电子文档发送邮箱:pn3328577@126.com。
原标题:关于选派骨干教师赴蕉城区支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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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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