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重庆涪陵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2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考核时间:2015年8月23日上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涪陵区森林资源勘察监测站等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渝人社〔2015〕162号),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等详见《2015年涪陵区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一览表》)。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一览表》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与涪陵区公办学校签定就业协议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期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涪陵区黎明路36号,下同)。联系人:蒋老师,023-72880381。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考核

  1.考核时间:2015年8月23日上午。

  2.考核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教委七楼会议室。

  3.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方试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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