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属学校教师岗位空编,经教育局2015年8月21日研究决定,拟从全县中小学教师中择优考调11名教师到县一中、县民族小学、县幼儿园任教。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郑显刚 杨海华
副组长:叶 翠 李群昌 魏红萍
成 员:陈岩修 杨忠武 王琼会 徐维荣 吕 萍 李 萍 郭守富 胡文斌 曹 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李群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岗位
(一)县一中考调5人:语文1人,英语1人,政治1人,历史2人。
(二)县民族小学考调3人:语文2人,数学1人。
(三)县幼儿园考调3人。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全县学校在岗在编任课教师。在原学校任教满五年及以上方可报名。年龄不限。
2、所有参加考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中学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岗位,小学教师也可以报考中学岗位,但小学教师报考中学岗位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县一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民族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县幼儿园岗位的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能报考
1、近三年未经县教育局批准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
2、近三年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3、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情况的。
5、近三年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受到查处的。
6、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24日至27日,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获奖证书各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留存)。
2、申请表一份(请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A4纸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29日(上午8:00-11:30),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成绩计算
(一)笔试(总分100分)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