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6人公告(面向社会)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7:00.

      2015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6人公告(面向社会)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7:00,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00—4:00考医学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详情见华图教育网教师招聘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1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25周岁以下指1989年9月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现场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五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名考生登陆吉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6.jxpta.com)网站,点击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查看招聘公告中的《岗位表》附件1,进入考生注册,如实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进入资格初审等待队列。(由于报名时间有限,请各位考生尽量在前三天报名,避免后两天出现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各县(市、区)和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9月14日9:00至9月19日17:00对注册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即时资格初审(主要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上传的照片是否合格)。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为资格初审通过后至9月21日17:00。

  4.现场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9月23日前在吉安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9月25日17:00前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需要改报的考生必须到拟改报岗位的县人社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24:00期间登录“吉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只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面试或体检前再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不退回报名费用。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只进行笔试不面试(见《岗位表》备注栏);其他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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