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音乐、舞蹈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名(其中音乐教师8名、舞蹈教师2人),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正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音乐和舞蹈教师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9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
2、截止8月30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
3、在读非2015届毕业生;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截止2015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报名费100元。
⑷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蓝底或红底)照片4张。
⑸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数不限开考比例,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组织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