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河南周口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02人简章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考者于2015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试时间:9月26日9:00—11:00

  根据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和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周人社〔2010〕114号),经周口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一批优秀人才。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需要,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40名工作人员(《周口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要求。具体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1日;

  6、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备注项中详细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5年9月7日在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zk.lss.gov.cn)、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 )、周口人才网(www.zkrc.com.cn)上发布招聘简章,同时在《周口日报》、《周口晚报》上发布招聘公告。

  周口人事考试网为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公告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重要提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网站周口人事考试网,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5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周口人事考试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9月16日8:00—17:00前到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院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周口市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9月16日8:00—17:00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服务大厅(川汇区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院内),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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