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培智教师2名,聋教美术辅导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其中,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限残疾人报考。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宿松县人社局三楼人力资源大厅。
3、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0日;2015年10月12日—10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以及聋教工作对象是聋哑人,聋教美术辅导员岗位限残疾人报考。残疾人的认定标准以第二代残疾人证为准。
(2)报名人员须填写《2015年宿松县特教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3)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所需证件(教师资格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底2寸照片3张。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