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满足学校用人需求,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要求,组织实施招聘2015年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4.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具备学校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能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待遇
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2015年劳务派遣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相关待遇比照在编在岗人员同工同酬。
三、信息发布
2015年9月24日在沈阳医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情况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医学院网站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17:00时— 9月29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沈阳医学院网站,下载《沈阳医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填报后(电子版,且须附有本人近期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shenyangmc@sina.cn),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为客观性试题,内容以行政能力测试为主,满分为100分。学校不举办考前培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次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在沈阳医学院网站上公布。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