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贵州镇宁县幼儿教师招聘20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 10 月8 日—201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幼儿教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情见《镇宁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比例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7年9月25日以前,1980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为:县幼儿园、城关镇幼儿园教师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余乡镇基层幼儿教师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幼儿教育类或学前教育类、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安顺市户籍。

  4.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问题的人员。

  (6)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况。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 10 月8 日—201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一楼。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婚青年(含离异)需提供县(区)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蓝底照片4张。

  7.《镇宁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此次招聘报名岗位具体到某个幼儿园,具体岗位的确定见 “附件一”。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于2015年10月22、23日到县教育和科技局三楼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笔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有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本市学前教育主干课程。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2.笔试时间2015年 10 月 24 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环节。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本次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镇宁自治县教育网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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