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下半年福建霞浦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公告,各类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8日- 10月1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 10月19日- 10月 23日,请考生们合理安排时间。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人[2014]8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的通知》(闽教人[2015]4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43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5]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5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以上各类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8日- 10月1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 10月19日- 10月 23日。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方式见“附件”

  二、现场确认地点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随带申请材料,到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3-8831636,8635265)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三、应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申报人员应在网上正确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成功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打印已经填好信息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见附件),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盖章,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直接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请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然后由本人在现场确认前持表格到霞浦县医院体检科参加体检。

  8.提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相片背后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的人员还应该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按材料清单中所列顺序整理,并将第2~9项材料装订成册后,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需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时应按上述材料清单提交申报材料,原件经验证后即退回。 (责任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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