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关于2015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本次组织高(完)中、初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1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招聘的原则。按照我区高(完)中、初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对教师的需求,确定各学校(幼儿园)招聘人数。
(二)凡进必考的原则。应聘我区公开招聘的教师岗位,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各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考试聘用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组)、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
2015年全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共183名。
(一)招聘公办高(完)中学校新教师(含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化课教师,下同)71名,招聘初中新教师60名,共131名。具体招聘岗位组、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详见《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新教师共28名,招聘潮阳区培智学校特殊教育新教师10名,招聘幼儿园新教师6名,招聘潮阳实验学校高中新教师8名,共5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及招聘对象详见《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潮阳实验学校新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79年10月23日至1997年 10月23日),其中报考幼儿园新教师岗位要求为18-25周岁(即1989年10月23日至1997年10月23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户籍(生源)地等其他要求。详见《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公办高(完)中、初中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潮阳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智学校、幼儿园、潮阳实验学校新教师岗位表》(附件2);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作出该处理决定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