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体检。由各确认点于现场确认时统一安排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可从宁德市教育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关于思想品德鉴定。《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针对宁德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在岗人员),或宁德市内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单位填写人签名”由签署意见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本人签名。
3.关于照片。提交照片要求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网报提交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贴照片要求为同一底版。
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5〕73号)中所列网络报名、现场确定、审核认定时间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工作时间,认定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报名、现场确认及审核认定时间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
原标题:关于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补充说明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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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