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等3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 )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资格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在各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各考核招聘单位人事(政工)科(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4)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 )的各项内容。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报名时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政审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7、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考试前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人事(政工)科领取。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及范围详见《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附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三)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