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广东梅州嘉应学院招聘24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6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嘉应学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中共党员;

  (六)年龄为18至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5年11月6日。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6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

  嘉应学院何侨生大楼30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红梅 2186867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实际操作测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嘉应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嘉应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嘉应学院招聘人员岗位表.rar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rar

  嘉 应 学 院

  2015年10月20日

》》》相关推荐: 1,,广东教师招聘信息汇总
                                  2,, 教师招聘考试面试九招得分宝典
                                 3,,广东教师高通过率通关课程
教师招聘以及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QQ群:478296029 (责任编辑:Cindy)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招考
    • 备考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

    为您解答一切公考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