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宁夏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注: 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结合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宁夏(人事档案关系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并按时缴纳社保)。宁夏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期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2015年(含)以前”已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暂按照原认定程序和方式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2016年(含)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后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凡在“2014年、2015年”取得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可按照老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申请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2013年(含)前”取得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
“2013 年(不含)后”取得自治区自学考试《教育学》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 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教师资格者可按照老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宁夏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9月18 日。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9月18 日--9月20日
考生网上缴费时间:9月 18日--9月 22 日 (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