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福建连江县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根据相关部门规定,结合福建连江县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秋季连江县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连江县的中国公民可向连江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网上申报时间和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能补报。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30-20:00,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其中,2015年10月23日报名截止时间到下午16点为止)。

  (二)网上申报事项

  1、“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上申报功能分为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两个入口。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同等使用,下同)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2、符合连江县教育局认定对象的申请人,其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连江县教育局”。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资格种类”及“申请任教学科”栏的填写应与申请人所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面试合格证》上所示的类别、学科相一致。

  4、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分别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三)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完成后点击“登录”按钮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责任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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