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教育局、学校和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
一、测评时间
2015年11月7日(周六上午8:00开始)
二、测评地点
黄山市实验小学(黄山市教育局旁)
三、有关要求
1.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采用试讲(即无学生的上课)和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
2.试讲的顺序和内容(已公布的各学科10个测评课时内容之一)通过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试讲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4.对申请人的提问答辩(测评专家根据听课和查阅教案提出有关问题,申请人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评现场,并将准备好的10个测评课时内容的教案(各一式三份,可复印)随身携带至测评现场,以便及时提交专家小组。
6.请有关区、县教育局和学校支持抽调测评专家(教师)工作,为被抽调的测评专家(教师)报销差旅费。
四、测评安排
原标题:关于2015年秋季黄山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黄山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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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