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四川成都七中八一学校招聘教师10人启事详情见下问详细所示如下: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00:00至11月12日23:59。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七中八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在职教师1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且现仍从事高中学科教学的在职教师。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成都七中八一学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的应聘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七中八一学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

  2015年11月9日00:00至11月12日23:59。

  2.审核照片。

  2015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2日17:00。

  3.资格审查。

  2015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3日17:00。

  4.网上缴费。

  2015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4日23:59。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七中八一学校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原件核对校验时提交印证材料审核。(注:获奖情况注明获奖时间、获奖全称和证书颁发部门全称;工作经历注明起止年月及任教学段学科)

  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金牛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成功1-3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核对校验时使用;并于2015年12月3日至12月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研究,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11月16日通过金牛教育信息网(www.jnei.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11月17日17:00前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也可于2015年11月18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责任编辑:Cindy)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招考
  • 备考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

为您解答一切公考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