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其中,招聘高校毕业生27名,招聘优秀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岗位情况详见《成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高校毕业生)应聘岗位信息一览表》和《成华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优秀教师)应聘岗位信息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成华区学校公招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校毕业生
(1)2014—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其中2014年、2015年的毕业生须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中心;
(2)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应聘英语教师,应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优秀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获得县级赛课一等奖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需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以上两类人员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
要求: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教师资格。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