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一、测评日期:11月13日上午。
二、测评地点:歙县新安小学。
三、测评要求
1、请被测人员于11月13日上午9:00到新安小学致远楼集中,9:10开始抽签,确定试讲顺序。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的测评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通过抽签确定试讲内容(附后),提问答辩由评审专家针对试讲和教案中的有关内容提出问题,申请人回答问题。申请人必须准备好10个课题教案,并各打印4份上交。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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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 县 教育 局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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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