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重庆市教委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扎根重庆基础教育、服务教师专业发展为办学宗旨,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54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重庆市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重庆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心,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是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养培训的主要基地。
学校现有南山、学府大道两个校区,校园各类建筑面积35.88万平方米。现设有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前教育学院(重庆学前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数学与信息工程系、旅游与服务管理系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19个,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有专任教师近50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300人,博士研究生近50人。专任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等5人,重庆市劳动模范、教学名师、学术技术带头6人。
二、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五湖四海,优化结构。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73人(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第4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第4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达到以下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七)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
六、招聘程序
(一)市外报名及考试考核程序
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市外现场招聘会报名时间:初定11月中上旬。
市外现场招聘会报名地点:兰州、武汉、成都、西安等地高校。具体举行现场招聘会的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及组织实施程序等,将于近期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我校人事处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上公布。为改善学校师资队伍学缘结构,此次招聘重点关注市外高校,请有意应聘者可提前将简历投递至人事处和用人部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将实时更新市外现场招聘会安排与进展。
参加市外现场招聘会的应聘者,由市外招聘考核小组现场组织专业考试考核。招聘考核小组成员为分管校领导、职能部门及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考试考核程序参照市内考试考核程序进行。考核考试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考核小组与之签订意向协议。
1、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初审,对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准予进入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2、笔试
笔试题目为开放式问题,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分析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以及写作表达能力。
(责任编辑:李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