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10名,其中A类岗位(普通中小学教师)7名、B类岗位(职业类学校教师)3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
须在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3日至1997年 11月17 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3)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
其他人员均须为无锡市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八)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须承诺于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须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已被江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占编人员。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7月底前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2、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非江苏省域内认定机关且认定时未在相应地区就读或就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出具的证书确认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专业范围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附件6)。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11月13日9:00—2015年11月17日16:00
2、报名网址:江苏网上报名系统 http://gwybm.wxrsks.gov.cn/
3、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11月13日9:00—2015年11月17日17:3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3日9:00—2015年11月18日17:00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