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重庆市梁平县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进人行为和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梁平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1名,其中:教育系统67名,卫生系统32名,其他系统2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梁平县2015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梁平县2015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梁平县2015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报考《一览表1》岗位的学历及资格条件:1.2016级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2.2016级应届师范类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3.2016级应届全日制普通艺术、体育专业院校音乐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4.职教专业课、高中通用技术课教师为2016级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一览表1》报考者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职教专业课、高中通用技术课教师报考者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年龄条件:报考梁平县2015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一览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七)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报名前一天。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一)报考《一览表1》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8:30至2015年11月26日17:30。
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登录梁平县教育网点击“人事报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现场通知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责任编辑:q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