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思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思政教师队伍素质和管理工作水平,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总体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品质过硬、道德情操高尚、人文素养优良的党政后备管理干部队伍,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类别
2016年学校招聘辅导员10人,按以下三个岗位类别进行招聘:
A类岗位(农科类:限农学学科门类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申报):岗位数3个;
B类岗位(理工类:限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门类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申报):岗位数4个;
C类岗位(文管类:限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各专业应届毕业生申报):岗位数3个。
二、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相关基础知识,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身心健康,具有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队精神、奉献精神;
3.应聘者应为2016届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统招学生;报考“2+2”辅导员的,应为本校拟免试录取研究生中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通过CET-4或相当水平(TOEFL、IELTS等);具备学生团体工作经历,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校院团学组织、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须有学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的任职证明);
5.具有较强的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独立观察与分析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未婚,且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7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三支一扶”或具有高校全职辅导员经历者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建筑学、土木工程、财务管理等学科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流程
1.个人提交申请。应聘者应填写《华中农业大学2016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按招聘岗位类别分别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通讯评审。根据应聘者的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经历、个人兴趣爱好、上岗后工作设想等综合情况,并结合我校办学定位、辅导员队伍现状等实际情况,组成专家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通讯评审,按照1:12的比例分岗位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应聘者来华中农业大学参加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6的比例分岗位类别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按招聘岗位类别组织面试(包括演讲答辩、英语水平考核),根据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进行加和排名,按照1:3的比例分岗位类别确定入围无领导小组讨论的人员名单。
6.无领导小组讨论。按招聘岗位类别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按照1:1.3的比例分岗位类别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名单。
7.实习考察。按招聘岗位类别分组进行实习考察,实习考察时间为3周。
8.政审。对于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学校组织人员到应聘者所在单位(学校)进行政审。
9.体检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应聘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心理测试。
10.学校审批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学校综合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等情况,依据实习考察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11.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如逾期不能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聘者录用后为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辅导员在岗期间学校免费提供学生公寓住宿。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