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第四季度重庆綦江区卫生和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70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各用人单位将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分别在西华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设报名点(具体安排请查询相关高校招生就业信息公告和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綦江区教育委员会网站)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和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70名、卫生事业单位人员20名(详见綦江区2015年第四季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医护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自愿在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8、报考教育事业单位须是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区教育和卫计系统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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