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11月19日会议研究,认定吴冯等18人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孙琳等81人符合小学教师资格条件、徐盈等11人符合初中教师资格条件、李莉等6人符合高中教师资格条件、吴优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具体名单附后)。
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11月20日-11月26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56-7813475 0556-7826676 0556-7813433
原标题:宿松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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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
2.2015年宿松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宿松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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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