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一、各单位要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认定程序和条件,对2014年10月以后新增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含兼职教师)进行初审。
二、2015年11月28日之前将本校初审合格的材料,包括教师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学校汇总信息表(一份),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1413965466@qq.com)。
请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不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县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5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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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91号)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申请表
3、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信息表
怀远县教体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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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