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现将龙湾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8日。如发现其中有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在公示期内向区教育局政工科或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86358281,86387188。
注: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档案领取时间定于:2015年12月3日(周四)上午半天。因证书、档案属重要材料,尽量由本人前来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凭证。若委托他人代领,需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因公务繁忙,其他时间恕无法安排发证,请大家及时领取证书。
原标题:关于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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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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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