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我省实行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为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现将省考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考面试人员范围和条件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市,并持有“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此次省考面试;省考面试仍不合格者,原笔试成绩作废,重新参加2016年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二、省考面试工作安排
1.省考面试报名相关要求:
我市拟定报名时间段为:2015年11月30日—12月3日;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省考面试报名所需材料: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面试未通过人员持“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河南省2015年省考面试报考证明(在外地市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省考面试报名地点:拟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不含兰考县),到开封市市民之家教育局窗口报名(详见附件);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2.认定及其他事项
省考面试成绩公布、体检、申请人员“网上申报”、受理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次面向省考面试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在辖区教育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有关工作的公告,保持电话畅通,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申请人员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提供方便条件。
(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
(四)各县(区)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系。
原标题: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省考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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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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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