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间安排
1.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请在12月21日—27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2.面试日期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3.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进行面试结果查询。面试结果查询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有关各科目面试考试大纲内容,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 治)、历史、地理 、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含中职 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别 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 4个学科。
中职专业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 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考查。
面试合格线: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