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成绩于11月30日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二)面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5年11月30日8:00—12月4日17:00;
2.网上审核确认后缴费:2015年12月1日8:00—12月11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21日-27日;
4.面试考试:2015年12月26日—27日;
5.公布成绩:2016年3月1日。
二、面试对象与地点
1.面试对象。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赣教师字〔2015〕15号文件),在江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含江西籍在外省参加国考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人员),可报名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省直管县考生纳入原所在设区市考区),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三、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5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4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