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浦口区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要求,经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拟公开招聘218名事业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学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本科、硕士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6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报考高中学科的须为硕士及以上学历)。2016年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201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
3、2016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可以是2016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2014年、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南京生源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类可放宽至大专,报考高中学科的须为硕士及以上学历)。
6、2014年、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和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职业教育学科。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省辖市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获得省辖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类竞赛(评优课、教学基本技能竞赛、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员(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限1次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机会。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2016年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表(见附件)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的考生可报考科学学科。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公告同步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net.net.cn)浦口教育信息网(www.pkedu.cn/)及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pukou.gov.cn/)站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必须到浦口区教育局现场报名(含已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四城区或其他区新教师招聘报名考生)。考生所报类别、学科需与在其他区报考的类别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浦口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5号。可乘510、511线、D7线公交车至江浦客运站下,转乘601线至五里村站下。或乘地铁10号线至雨山路下,转乘601线至五里村站下,向南步行300米左右)。
3、报名要求:
①报考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普通教育类也可报考特殊教育类相同专业学科);报考职业教育学科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硕士或本科学历专业报考,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
②考生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及后续各环节应聘资格。
③报名者须缴报考费90元(已在其他区报名的考生无需缴费)。
4、提交报名材料:
(1)所有报名考生均须提供“附件1”报名表及“附件2”登记表(事先下载打印“附件1”纸质稿,按要求填写并张贴本人二寸免冠照片;“附件2”需提供Excel电子稿,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学科;本人120×160像素的JPEG格式电子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一并用u盘拷交报名处)。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确认。除此之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外省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需携带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符合第(二)条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教师证书、教学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等。
(5)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考生需提前自备复印件,报名处无复印)。已在其他区报名的考生无需提供电子照片及“附件2”(Excel电子稿)。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