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结合上级编制和人社部门核定的招聘使用计划,焦作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组织实施招聘,确保招聘教师素质和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焦作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个人素养。
3. 2015年8月以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进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学籍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考试、体检、考核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焦作大学网站发布《焦作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焦作大学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