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合肥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我县在规定时间内,本着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网上申请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了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严格体检,并组织专家对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人员进行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最后经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符合条件的有:初中教师资格13人,小学教师资格33人,幼儿园教师资格21人。
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11月24日—11月28日),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51—82563536、82563531
请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于12月7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庐城镇黄山北路)二楼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原标题:庐江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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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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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