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1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考试日期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市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无锡(含江阴、宜兴)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无锡(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无锡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生证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11月30日-12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12月5日-6日;网上支付时间:12月5日-11日。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
1. 2015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2. 2015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3. 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确认)考区,全省中职面试统一在江苏理工学院考区,报考中职科目的考生可就近在各市现场确认审核。
(三)支付方式及准考证打印:考生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并于12月21日-12月27日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责任编辑:王珂凡)